根據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規定,不同級別的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可承接的工程范圍如下:
許可證分級及業務范圍:
一級:可從事所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或試驗活動。
二級:可從事33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電力設施安裝、維修或試驗活動。
三級:可從事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電力設施安裝、維修或試驗活動。
四級:可從事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電力設施安裝、維修或試驗活動。
五級:可從事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電力設施安裝、維修或試驗活動。
補充說明:
1.業務類型:所有級別許可證均涵蓋“承裝、承修、承試”三類業務,無需單獨分類申請。
2.電壓等級劃分:不同級別對應不同電壓范圍,例如二級可承接330千伏以下工程,三級可承接35千伏以下工程,以此類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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